許可項目: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互聯網直播服務(不含新聞信息服務、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節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充電樁銷售;智能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銷售;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網絡技術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物聯網應用服務;互聯網安全服務;互聯網數據服務;數字文化創意內容應用服務;人工智能雙創服務平臺;軟件開發;大數據服務;軟件外包服務;智能水務系統開發;物聯網技術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支持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