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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從2013年起,對新招用畢業生的企業、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以及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給予相關補貼。另外,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今年下半年舉辦8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專場招聘會,廣西畢業生就業服務網也將舉辦4場以上專業小型網絡招聘會。
對企業新招畢業生并培訓的補貼
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所需資金在同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執行至2014年年底。
對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的補貼
實施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補貼待遇、社會保險、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優待”政策;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
對自主創業畢業生的補貼
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相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個人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組織起來就業和合伙經營企業的,人均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單個企業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目前,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正積極籌建廣西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并與廣西郵政儲蓄銀行簽訂協議,為廣西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不低于5000萬元的信貸支持。
高校畢業生在畢業2年內從事非限制行業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件類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貧困畢業生的求職補貼
國家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為廣西一類地區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根據我區今年2月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200元。這意味著,享受低保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可一次性領取近千元的求職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