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根據《臨桂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臨政辦發〔2019〕2號)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2年度警務輔助人員110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資格與審查
1.報名時間:6月10日至6月24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證、士兵退役證等資格證明)及復印件、一張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備查。
請確保報名信息與參加后續環節考試時使用的信息一致。報名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提交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而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2.報名地點: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3樓政工室(臨桂區興臨路18號)。
3.聯系電話:07735597619
2.報名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必須對其所填寫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一經發現報名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崗位詳見下圖:
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3.體能測評項目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
體能測評需要參加全部三項測評,其中兩項達標方為合格,如放棄一項則視為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考生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充分評估自身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考;若本人身體狀況欠佳,應當放棄參考。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我局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三、筆試對符合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的考生,將統一組織進行筆試。筆試采取紙質化書面的形式,考試范圍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公安業務等相關知識。
四、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在面試前3天內。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若材料或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桂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依照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參加面試,達不到1:1比例的崗位,由我局統一對考生進行調劑,考生參加調劑后的崗位面試。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綜合成績勤務類: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合格成績×60%。
七、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根據計劃聘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比例,按照同一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實施體檢和考察(1)體檢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2)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進行全面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政審考察要求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驗個人征信。
八、公示及聘用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考生通過“臨桂公安政務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5日。經公示后無異議者,成為確定受聘資格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管理方式
確定受聘資格人員與桂林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事輔警工作,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和制度。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崗前至少一個月封閉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和個人現實表現,決定是否續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