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柳州中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人員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法官助理崗位2名。
(二)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行政人員崗位4名。
二、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原則;
(二)公開公正原則;
(三)平等競爭原則;
(四)擇優聘用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業務技能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間出生);
5.聘用法官助理崗位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政法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法學學士以上學位,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獲A類職業資格證書;聘用司法行政人員崗位需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法學類、公共管理類專業;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6.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人員招聘計劃表(第二批)》(以下簡稱《計劃表》);具有從事法律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涉毒吸毒、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辭退的;以及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報考人員的配偶、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擔任所報考人民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
(二)在所報考人民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四、薪酬待遇
根據《柳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利用財政資金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柳編辦通〔2018〕42號)結合單位實際執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聘用法官助理、聘用司法行政人員崗位采用直接送達或郵寄材料方式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8:00止。
送達地址:廣西柳州市海關路8號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門衛室。
郵寄地址:廣西柳州市海關路8號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科。
請報名者如實填寫《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2),打印并手寫簽名后,將報名表原件、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駕駛證等其他從業資格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證件照和6寸全身照各1張直接送達或郵寄(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至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考試
聘用法官助理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聘用司法行政人員崗位考試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均為涉法院工作的相關問題,面試工作由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筆試、專業技能成績及個人基本情況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計劃人數比例控制在3:1之內。
筆試、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待通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進入面試的考生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方可參加面試。
(二)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并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報考法院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現,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按順序依次遞補。
(四)辦理聘用手續。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他事項及信息發布地址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過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間如有聘用人員辭職等情況而出現空缺的,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按序補聘。
(二)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在廣西柳州人才網(lz.gxrc.com)發布。
咨詢電話:0772-2692338;0772-2692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