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聘用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愿意履行聘用人員義務;
(三)身體健康;
(四)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35周歲以下;
(六)專業條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電子信息類,電氣自動化類,經濟學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的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適宜從事行政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請應聘者將個人簡歷、應聘報名表(見附件)、畢業證及學位證及能展示相關崗位能力特長的證件材料掃描件各一份發送到郵箱(fcqfgj@126.com),郵件標題注明“姓名+應聘防城區發改局工作人員”字樣。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團隊合作精神等。面試時間定于7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當天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時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三)體檢
考核結束,根據相關考核程序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由擬聘人員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的,或者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管理
對擬聘人員進行為期1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工資待遇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達到崗位要求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并享受五險、工會福利等。
三、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與防城港市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0770-2073723
聯系人:劉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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