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在職教中心籌建平果縣第十三小學有關事項的批復》(平政函〔2019〕878號),為做好平果縣第十三小學教師調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充實崗位計劃
平果縣第十三小學語文和數學科教師60名,其中語文教師31名,數學教師29名。
二、調配范圍和對象
從全縣超編鄉鎮小學在職在編語文和數學科教師中調配,具體可鄉鎮小學及可調出人員最高控制數詳見附件1。以下人員不列入調配范圍對象:
(一)處試用期或崗位服務期限內的教師。
(二)持有英語、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等小科目專業全日制學歷的教師。
三、調配原則、方式
(一)調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調配方式。
1.自愿報名方式:采取報名與資格審查、量化評分、考核的方式擇優調配。對通過報名與資格審查的人員,按照崗位量化評分總分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崗位調配計劃1∶1的比例初定進入考核范圍人選。如同一鄉鎮學校進入考核范圍的總人數多于該鄉鎮學校可調出人員最高控制數的,則按該鄉鎮學校教師量化評分的總分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進行二次篩選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選,超出最高控制數部分的人員不予列入考核和調配范圍人選。具體崗位量化評分辦法詳見附件4。
2.組織調配方式:如自愿報名方式未能完成預定的教師調配計劃,出現鄉鎮學校既超編又無教師報名參加調配的,由縣教育局根據實際統一制定調配方案,按規定程序報縣教育系統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和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直接辦理人員的調動手續。
四、調配崗位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憲法、法律、計劃生育條例和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年齡男性55周歲(196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歲(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近三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服從崗位調配。
7.身心健康,具有能適應調配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調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參加崗位調配的。
本次調配所涉及的工作年限、服務期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除有特別規定的情形外,均以2019年9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五、自愿報名方式的調配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在平果縣政府網(網址:www.pingguo.gov.cn)和全縣中小學校發布調配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5日—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辦公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辦法:凡符合報名條件者自愿報名,報名時填寫和提交以下材料到縣教育局人事股,是復印件的需同時提交證件原件進行審核驗證:
(1)《平果縣第十三小學教師調配報名登記表》;
(2)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全日制教育和在職教育學歷學位證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5)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復印件;
(7)近三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表(卡)復印件。
報名人員要對報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資格審查:由平果縣第十三小學教師調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應聘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平果縣政府網(網址:www.pingguo.gov.cn)和全縣中小學校公布。
(三)量化評分。根據《平果縣第十三小學教師調配量化評分辦法》(附件4),從學歷、職稱、年度考核、黨政部門獎勵、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現任學校職務等方面進行量化評分。先由競聘人員填寫《平果縣第十三小學教師調配量化評分核實表》(附件5)進行自評,經學校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教育局人事股,再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量化評分進行復核。量化評分所需憑證材料由競聘人員提供。
(四)確定考核人選。量化評分結束后,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量化評分總分按照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崗位調配計劃1∶1的比例初定進入考核范圍人選。如同一鄉鎮學校進入考核范圍的總人數多于該鄉鎮學校可調出人員最高控制數的,則按該鄉鎮學校教師量化評分總分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進行二次篩選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選,超出最高控制數部分的人員不予列入考核和調配范圍人選。量化評分總分并列的,依次按全日制學歷高低、職稱高低、現任學校職務級別高低、年度考核得分高低、黨政部門獎勵級別高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級別高低的次序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選。量化評分結果及進入考核范圍人選在平果縣政府網(網址:www.pingguo.gov.cn)和全縣中小學校公布。
(五)組織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組成考核組到考核對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考察,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對有違紀違法記錄或有違背師德師風要求的,實行一票否決。考核中出現放棄調配資格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量化評分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確定遞補人選再進行考核。
(六)確定擬調配人選。考核結束后,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量化評分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調配人選。
(七)公示。將擬調配人選在平果縣政府網(網址:www.pingguo.gov.cn)和全縣中小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調查核實。
(八)審批和辦理調動手續。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調配的,將擬調配人選報縣教育系統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和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縣人社、編制、教育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九)簽訂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與調配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崗位職務及崗位工資按《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桂人發〔2008〕85號)等有關崗位設置管理文件進行核定。
六、工作紀律
(一)工作人員要增強政治責任感,杜絕任何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對工作人員違反調配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或其它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工作人員與報名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各超編鄉鎮中心小學要組織做好此次教師調配的政策宣傳和動員工作,動員本鄉鎮符合崗位條件的教師踴躍參與報名調配。
本方案由平果縣教育局、平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調配工作咨詢電話:平果縣教育局人事股0776-5831042。
監督舉報電話:平果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0776-5887880。
平果縣教育局平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