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興安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速錄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崗位職責
速錄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及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
(三)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四)負責案件庭審、調查詢問、合議等環節的記錄工作;
(五)負責裁判文書的文字校對,交付印刷工作;
(六)負責檢查或落實法律文書送達工作;
(七)負責案卷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優先;
3.身體健康,體貌端正,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間出生);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工作積極肯干,勤懇踏實,具有團隊協作和吃苦耐勞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速錄員情形。
薪酬待遇
1.新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滿后,視崗位工作需要,可續簽。
3.根據崗位性質不同,協商確定被聘用人員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員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速錄技能測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9日18:00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登錄興安縣人民法院官網(https://glxafy.gxcourt.gov.cn/index.shtml) 下載《興安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將報名表及個人優秀作品發送至xaxfyzgk2010@163.com。本次報考不接受電話的方式報名。
(二)資格審查、測試及面試
由興安縣人民法院組織人員對報名參加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測試、面試。參加測試和面試者請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法律資格證書、榮譽證書、技能證書等;
報名者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
(三)速錄技能測試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持身份證和相關證件參加速錄技能測試,速錄技能測試時間為2025年7月12日上午10點,地點為興安縣人民法院。
速錄技能測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按成績高低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四)面試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人員,按職位招聘人數1:3進入面試;不足1:3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法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儀表儀態等,面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五)體檢
按照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考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棄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按考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
其他
1.本公告由興安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2.聯系電話:0773-6217270。
辦公地址:興安縣志玲路345號(興安縣人民法院政治部605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