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策劃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營業性演出及中介);托育服務(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接受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的委托,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嬰幼兒早期智力開發指導服務);母嬰護理服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藝術培訓(含美術培訓、書法培訓、繪畫培訓、朗誦培訓、口才培訓、腦力智力開發培訓、舞蹈培訓、聲樂培訓、樂器培訓、棋類培訓);教具、文具、玩具嵌入式軟件服務;面向成年人開展的非職業技能培訓(不含國家統一認可的職業證書培訓);群眾參與的文藝類演出比賽等公益性文化活動的策劃文化傳播(不含許可經營項目);大型活動組織策劃服務(大型活動指晚會、運動會、慶典、藝術節、電影節、公益活動演出);文化藝術信息咨詢服務;教育咨詢服務(不含教育培訓及辦學辦班、不含家教及教育中介,不得從事課余輔導及文化教育培訓類的業務,不得開展中小學學科知識培訓活動,不得從事出國留學信息咨詢舉辦托幼機構);策劃創意服務:市場營銷策劃服務;繪畫藝術創作服務;藝術、美術創作服務:商品批發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互聯網商品銷售(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康養、干部療休養策劃服務(除醫療診治活動);旅游信息咨詢;為旅游業務提供管理服務(除旅行社業務);旅游用品銷售;為酒店提供管理服務;餐飲管理(不含餐飲服務經營);餐飲服務(憑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家政服務。(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相關許可證、資質證或備案后方可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