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的進出口業務:許可證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批發兼零售:鐘表眼鏡、日用百貨、文體文具、辦公用品、燈具、數碼器材、五金交電、箱包皮具、針紡織品、衛生潔具、工藝品、電子產品(除國家專項規定外)、床上用品、陶瓷制品、化妝品、機械設備、機電設備(除九座以下乘用車);房屋租賃;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各類廣告;企業形象策劃、文化藝術交流策劃、展覽展示服務、會務服務、停車場服務、物業管理服務(以上項目涉及資質證的,憑資質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