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項目:建設工程勘察;天然水收集與分配;危險廢物經營;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儲存、處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地質勘查技術服務;防洪除澇設施管理;水資源管理;水文服務;野生動物保護;野生植物保護;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固體廢物治理;城鄉市容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城市公園管理;環境保護監測;游覽景區管理;生態資源監測;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環境應急治理服務;市政設施管理;承接總公司工程建設業務;憑總公司授權開展經營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