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技術、器械的研究開發、推廣、技術服務;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的研究開發、銷售、技術服務;醫院管理咨詢,會展服務,市場營銷策劃;醫療設備租賃;銷售:醫療器械(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通用實驗室設備(除國家專控產品)、耗材(除國家專控產品)、化學試劑(除危險化學品)、文化體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電;機電設備的維修及保養服務;醫療設備租賃、維修;電子產品、電氣設備的生產;電氣設備、儀器儀表的修理;機電設備、電子元件及組件、配電箱、智能溫濕度控制裝置、綜合配電箱的制造;電子技術、通信技術、電氣技術的研發;智能化設備安裝;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