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玻璃纖維制品及玻璃纖維專用化工原材料(除危險化學品)、氧化鎂(除危險化學品)、色漿(除危險化學品);廢玻璃纖維回收(除國家有專項規定外);無倉儲經營:含易燃溶劑的合成樹脂[閉杯閃點≤60℃]、不飽和聚酯樹脂[閉杯閃點≤60℃]、環氧樹脂[閉杯閃點≤60℃]、環氧漆固化劑[閉杯閃點≤60℃](1.公司經營無倉儲無店面,若需倉儲及店面,須另行申辦;2.尚需資質證、許可證的,憑資質證、許可證經營。)(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有效期至2021年03月07日止);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國家限定或者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